导语:
二手房交易中,个税是一笔不小的开支。在东莞,想要免除二手房个税,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。将详细介绍东莞二手房免个税的五种情形,帮助卖房者省下这笔费用。
一、持有满五年
持有满五年是免除二手房个税的最基本条件。自取得房屋产权证之日起,连续持有满五年(含),且在出售期间没有将房屋出租或用于其他经营所得的,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。
二、唯一住房
唯一的住房是指纳税人家庭名下在全国范围内只有一套住房,且该住房用于自住的。符合唯一住房条件的二手房,出售时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。
三、满三年且换购住房
在取得房屋产权证之日起满三年(不含),且在出售二手房后一年内,buy其他住房的,可以减免一定比例的个税。具体减免比例如下:
四、继承或赠与
继承或赠与所得的二手房,出售时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。ただし、需要提供相关继承或赠与证明。
五、免税面积适用
东莞市规定,个人出售自用住房,免征面积为90平方米。超出免征面积的部分,需要按照差额征收20%的个税。
计算公式:
个人所得税金额 = (房屋出售价格 - 购房原始价格 - 相关费用) 20%
办理流程:
注意事项:
通过满足以上五种免税情形,东莞的二手房卖家可以免除或减少个人所得税。建议在出售二手房之前,仔细核实自己的情况,选择最有利的免税方式,为自己的钱包省下一笔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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